信息索引号 | 00250000-9/2025-335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司〔2025〕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5-07-08 | 发布日期 | 2025-07-08 |
登记号 | AGSD11-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附件 | 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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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7-08 09:59:03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社区:
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
及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司〔2024〕75号)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现行的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及补贴发放办法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对象
各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统称社区律师)。
二、工作考核内容与标准
律师进社区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社区律师具体履职行为,包括基础履职(82分)、满意度评价(18分)、加分项三个方面。其中基础履职和满意度评价共计100分为基础分,加分项为额外加分。
1.基础履职指标按照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社区律师每季度履职情况由司法所、社区通过值班监督、走访督查、社区律师日常报备等方式了解掌握并进行评估,每季度由司法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评估打分,年终汇总。
2.满意度评价指标由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的赋4.5分,评价良好的赋3分,评价普通的赋1.5分或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普通数应不低于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年终汇总。
3.加分项由司法所通知社区律师参照列举的加分条款自行申报,申报表参照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加分情况由社区确认、司法所初审后报区司法局审定。
三、工作补贴资金来源
工作补贴经费按照12000元/社区/年统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规定共同承担。
四、工作补贴发放标准
建立年度工作百分考核机制,对担任社区律师满一年的,工作补贴根据绩效评估总分进行上浮或下调。绩效评估总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同分人员按(加分项——满意度评价分——基础履职分)的顺序进行排序。考核分三档:第一档为总排名前10%对象(包括排名第10%的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4000元/社区/年发放;第二档为总排名10%-90%对象(不包括排名第10%和第90%的人员),工作补贴按12000元/社区/年发放;第三档为总排名末10%对象(包括排名第90%的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0000元/社区/年发放。担任社区律师不满一年的,统一按照12000元/年52次的标准,按值班次数计算补贴金额。
五、工作补贴发放步骤及方法
1.司法所每季结束后,对《值班登记表》(附件4)进行检查并核查填写“浙里办”签到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季度打分,填写《考核季度评估表》(附件3)后,汇总上交律管科。
2.每年1月10日前,社区律师对上年度符合加分项的工作向司法所提交《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及印证材料(附件2)。
3.每年1月20日前,各司法所根据上年度社区律师季度考核情况及社区核对确认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赋分(附件1),并对加分申请进行初审。每年1月25日前,各司法所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司法局律管科,区司法局审核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发放补贴。
4.考核起止时间为考核年度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5.社区律师工作补贴根据补贴发放标准予以发放。
6.社区律师在为结对社区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基础性法律服务时,不得再额外收取费用和实物。
7.本办法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2025年度考核按本办法执行,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表
2、拱墅区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
3、拱墅区律师进社区考核季度评估表
4、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值班登记表
附件1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表
社区 社区律师 得分
基础履职(82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提供实地值班服务 | 每周实地值班服务一次,每次半天,为社区、辖区内市场主体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等法律服务,全年按52周计算。每次实地服务均需按要求在“浙里办”进行线上打卡,并完成纸质签到记录。每次完成线上打卡及完成纸质签到各赋0.5分。 | 52 | |||
2 | 提供走访法律服务 | 根据社区需求,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或居民户,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调处等基础法律服务,每次走访赋1分,每月最多赋1分。 | 12 | |||
3 | 法治宣传 |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及以上的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每组织1次赋3分,每季度最多赋3分。 | 12 | |||
4 | 案例上报 | 根据司法所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上报一篇以案说法案例,完成上报赋6分,未上报或格式有误的不赋分,每年最多赋6分。 | 6 | |||
基础履职得分 | ||||||
满意度评价(18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社区律师满意度评价 | 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的赋4.5分,评价良好的赋3分,评价普通的赋1.5分或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普通数应不低于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 | 18 | |||
满意度评价得分 | ||||||
加分项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 |||
1 | 优秀案例上报 | 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录用的每篇加2分。 | ||||
2 | 矛盾纠纷调处 | |||||
3 | 加强宣传工作 | 开展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年度总数超过8次以上的,每增加1次加0.5分,最多不超过4分。 | ||||
4 | 社区法律服务 | 为社区集体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含合法性审查),被社区采纳的,年度总数超过4件以上的,每超过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5 | 重大案件化解 | 帮助社区、街道化解重大信访案件,或参与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化解,司法所予以认可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 ||||
加分 | ||||||
基础分 | 加分 | |||||
总分 |
备注:1.基础分=基础履职分+满意度评价分,基础分满分是100分;
2.绩效评估总分=基础分+加分项得分;
附件2
拱墅区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
社区 社区律师
序号 | 加分项目 | 印证材料及说明 | 社区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司法所审核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区司法局律工科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附件3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考核季度评估表(20 年 季度) | |||||||||
司法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律师姓名 | 实地值班服务得分 | 走访法律服务得分 | 法治宣传得分 | 案例上报得分 | 满意度评价得分 | 季度得分(不含加分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附件4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值班登记表(20 年 季度)
社区
序号 | 日期 | 值班记录 | 律师签名 | “浙里办”签到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社区签字(盖章): 司法所签字(盖章):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印发
索引号
00250000-9/2025-33596
文号
拱司〔2025〕3号
公布日期
2025-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社区:
现将《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办法》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
及补贴发放办法
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律师进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司〔2024〕75号)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现行的律师进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及补贴发放办法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考核及补贴发放对象
各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下统称社区律师)。
二、工作考核内容与标准
律师进社区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社区律师具体履职行为,包括基础履职(82分)、满意度评价(18分)、加分项三个方面。其中基础履职和满意度评价共计100分为基础分,加分项为额外加分。
1.基础履职指标按照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社区律师每季度履职情况由司法所、社区通过值班监督、走访督查、社区律师日常报备等方式了解掌握并进行评估,每季度由司法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评估打分,年终汇总。
2.满意度评价指标由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的赋4.5分,评价良好的赋3分,评价普通的赋1.5分或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普通数应不低于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年终汇总。
3.加分项由司法所通知社区律师参照列举的加分条款自行申报,申报表参照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加分情况由社区确认、司法所初审后报区司法局审定。
三、工作补贴资金来源
工作补贴经费按照12000元/社区/年统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规定共同承担。
四、工作补贴发放标准
建立年度工作百分考核机制,对担任社区律师满一年的,工作补贴根据绩效评估总分进行上浮或下调。绩效评估总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同分人员按(加分项——满意度评价分——基础履职分)的顺序进行排序。考核分三档:第一档为总排名前10%对象(包括排名第10%的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4000元/社区/年发放;第二档为总排名10%-90%对象(不包括排名第10%和第90%的人员),工作补贴按12000元/社区/年发放;第三档为总排名末10%对象(包括排名第90%的人员,数量如非整数则向下取整),工作补贴按10000元/社区/年发放。担任社区律师不满一年的,统一按照12000元/年52次的标准,按值班次数计算补贴金额。
五、工作补贴发放步骤及方法
1.司法所每季结束后,对《值班登记表》(附件4)进行检查并核查填写“浙里办”签到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季度打分,填写《考核季度评估表》(附件3)后,汇总上交律管科。
2.每年1月10日前,社区律师对上年度符合加分项的工作向司法所提交《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及印证材料(附件2)。
3.每年1月20日前,各司法所根据上年度社区律师季度考核情况及社区核对确认情况对社区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赋分(附件1),并对加分申请进行初审。每年1月25日前,各司法所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司法局律管科,区司法局审核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发放补贴。
4.考核起止时间为考核年度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5.社区律师工作补贴根据补贴发放标准予以发放。
6.社区律师在为结对社区提供本办法规定的基础性法律服务时,不得再额外收取费用和实物。
7.本办法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2025年度考核按本办法执行,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表
2、拱墅区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
3、拱墅区律师进社区考核季度评估表
4、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值班登记表
附件1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表
社区 社区律师 得分
基础履职(82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提供实地值班服务 | 每周实地值班服务一次,每次半天,为社区、辖区内市场主体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等法律服务,全年按52周计算。每次实地服务均需按要求在“浙里办”进行线上打卡,并完成纸质签到记录。每次完成线上打卡及完成纸质签到各赋0.5分。 | 52 | |||
2 | 提供走访法律服务 | 根据社区需求,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或居民户,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调处等基础法律服务,每次走访赋1分,每月最多赋1分。 | 12 | |||
3 | 法治宣传 | 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及以上的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每组织1次赋3分,每季度最多赋3分。 | 12 | |||
4 | 案例上报 | 根据司法所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上报一篇以案说法案例,完成上报赋6分,未上报或格式有误的不赋分,每年最多赋6分。 | 6 | |||
基础履职得分 | ||||||
满意度评价(18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得分 | ||
1 | 社区律师满意度评价 | 司法所根据检查情况及社区负责人的反馈情况,每季度对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满意的赋4.5分,评价良好的赋3分,评价普通的赋1.5分或不赋分,评价满意数应不超过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评价普通数应不低于所在街道社区数的10%(数量非整数则向上取整),每季度最多赋4.5分。 | 18 | |||
满意度评价得分 | ||||||
加分项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加分 | |||
1 | 优秀案例上报 | 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录用的每篇加2分。 | ||||
2 | 矛盾纠纷调处 | |||||
3 | 加强宣传工作 | 开展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活动,年度总数超过8次以上的,每增加1次加0.5分,最多不超过4分。 | ||||
4 | 社区法律服务 | 为社区集体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含合法性审查),被社区采纳的,年度总数超过4件以上的,每超过1件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
5 | 重大案件化解 | 帮助社区、街道化解重大信访案件,或参与居民行政复议或行政纠纷案件化解,司法所予以认可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 ||||
加分 | ||||||
基础分 | 加分 | |||||
总分 |
备注:1.基础分=基础履职分+满意度评价分,基础分满分是100分;
2.绩效评估总分=基础分+加分项得分;
附件2
拱墅区社区律师加分申报表
社区 社区律师
序号 | 加分项目 | 印证材料及说明 | 社区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司法所审核情况(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区司法局律工科确认情况(负责人签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附件3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考核季度评估表(20 年 季度) | |||||||||
司法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 | |||||||||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律师姓名 | 实地值班服务得分 | 走访法律服务得分 | 法治宣传得分 | 案例上报得分 | 满意度评价得分 | 季度得分(不含加分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附件4
拱墅区律师进社区值班登记表(20 年 季度)
社区
序号 | 日期 | 值班记录 | 律师签名 | “浙里办”签到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社区签字(盖章): 司法所签字(盖章):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印发